1.目的及适及范围:
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塑料制品的质量,在产品生产及出厂时能严格把关,制定出适应本公司的塑料件及喷涂件检验标准,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本检验规范适用于塑料件制成的电子产品(外壳及有关塑料件)以及二次加工件制品(喷涂)的检验与验收。
2.参照文件
本检验规范参照《检验和试验工作手册》
3.内容:
3.1术语:
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气丝: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与底面颜色不同并发亮,带有流动样。
塌坑: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熔接缝: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
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
白印: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本色不同的白色痕迹。
滋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
封堵:应该通透的地方由于滋边造成不通。
断裂:塑料理局部断开后的缺陷。
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表面的现象。
油丝:油痕,加种种原因,油污(包括脱模式剂)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使该部位发光并带有流动样。
漆点:涂层厚度比周围涂层厚的部分。
垂流:涂层后由于局部喷漆量过大,产生下垂形成条状物。
皱皮:由于涂膜的流平性不良,涂层处产生的皱褶。
分界线不清: 一种或两种不同颜色的涂料边界线互相交错。
针孔: 由于喷涂产生的气泡破裂,产生的小孔。
露底: 该喷没喷的部位称露底。
虚喷: 涂膜厚度过薄,可看见基材底色的部位。
喷花: 涂膜厚度不均匀的部位。
杂物: 涂膜表面因杂点,毛尘引起凹凸点。
泛白: 涂膜表面呈气雾状。
污垢:光滑面上的污迹,通常在不干净的环境中造成。
3.2自制件分类说明:
3.2 .1塑料件
一类: 高精度高要求的外观塑料件及透明制品;
二类: 需喷涂的塑料件(公司内检验用)
3.2.2 二次加工件(喷涂)
一类: 高精度喷涂制件;
二类:丝网印
3.3检验方法
3.3.1 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视力:具有正常视力 1.0---1.2视力和色感
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目测距离: 眼睛距离产品40-----50CM直视为准
观察时间:<10秒 (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3.3.2 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
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3.4 不合格类别划分:
B类: 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C类: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3.5检验项目及标准
3.5.1塑件的检验标准(表1)
3.5.1二次加工(喷涂)的检验项目及标准(表2)
3.5.3轻重不良的区分(见表3)
关于塑件及喷涂件的外观A、 B、 C 、D面检验的方法:
不论手写板、电话机、手写笔都应分为外观的A、B、 C 、D面
A、B、C面划分图例:
注:
A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可见的表面。如:产品的上盖、前端及接口处
B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不常可见的表面。如:产品的侧面
C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不可见的表面。如:产品底面
D面:指产品结构的非外露面。如:产品的内表面及内表面的结构件
说明:
接受的水平是基于表面工艺和表面分类的基础上的。这种标准应用于每个独立的表面上。当缺陷位于产品的LOGO、产品名称或图标的40mm内时,应重新审核决定此是否达到了影响标识、产品名称或图标的程度。
在实际执行时依照检验标准的条款或参照产品的封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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