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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制造业产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3-08 15:41:46    发布人: 管理员

重庆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专项实施方案之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更好支撑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意见》《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渝府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21—2025年。

一、总体思路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打造产业链,以重大发展需求为牵引、以重大技术突破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支持开展协同研发活动,推进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和创新型企业培育,改善关键技术供给和提高新产品开发速度,全面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二、发展目标

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增长。“十四五”期间全市企业研发投入累计2500亿元以上,到2025年全市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

企业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到2025年,5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65%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市级企业研发机构1500家以上、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50家以上、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30家以上、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家以上,“国家级—市级—区县级”三级企业研发创新体系支撑作用更加明显。

产业创新基础更加牢固。到2025年,制造业领域的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全部翻番,分别达到4.5万家、8000家、1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亿元营业收入有效发明专利数达到1.45件;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2%,制造业规模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到60%。

创新发展生态更加优化。园区特色化、专业化趋势明显,创新支撑平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运行良好。围绕产业所需的创新要素、资源集聚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高端创新平台。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针对我市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和33条重点产业链的技术短板,推动产学研协同攻关,加快实现重点领域技术突破。

建立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目录。聚焦产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工业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等领域短板和生命科学、储能和新能源、航空航天、新型显示、智能传感、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等先导产业方向,系统梳理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制定并发布需求目录清单。

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针对技术需求目录,采取“揭榜挂帅”“并行资助”“军令状”等组织方式,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协同攻关,形成一批重大新产品、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等关键核心技术成果。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发布先进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执行技术水平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前瞻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围绕产业发展趋势和需要,引导龙头企业独立或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基础研究,取得一批引领性重大原创成果,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聚焦产业核心技术需求开展前瞻性研究、基础研究、原创性试验,为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基础保障。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

(二)推进一批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深入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倍增计划,积极探索新型研发模式,推进建立一批高端研发平台,补齐建设一批短缺的科技服务机构。

加快建设企业研发机构。推动区县普遍建立企业研发机构管理体系、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大幅提升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比。面向制造业基础性、前沿性领域,建设研发试验条件良好的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大力引进世界500强等领军企业来渝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推动企业到海外发达地区整合创新资源建设研发机构。

加快发展独立法人研发机构。鼓励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将研发机构进行法人化改革;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组建独立法人研发机构;鼓励科技人员创办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有条件企业联合转制科研院所等单位组建行业技术研究院,提供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服务。引导行业领军企业牵头整合上下游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取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补齐行业短缺平台。推动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联动,加快推进新建20个以上市级创新平台、50个以上区县级创新平台。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信息安全、智能家电、增材制造、药物安全评价等创新薄弱领域,新建一批行业创新平台,推进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5G通信、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领域检验检测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各区县)

(三)推进一批重点新产品研发。整合调动市、区县、企业的力量,滚动推动重点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每年滚动推进100个市级重点新产品、200个区县级重点新产品开发。推进新产品应用场景建设和示范推广,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

加快先进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发挥标准引领、管理支撑和品牌促进作用,大力开发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共享化生产、数字化管理等为特征的新产品,推动工业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动工业产品不断升级、产业结构不断提升。

着力构建新产品“应用场景”。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集聚区,支持建设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示范平台、重大技术装备试验验证平台和创新成果产业化中心,推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

(四)推进一批创新型企业领跑。集合政策和资金,在制造业中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成一批创新的“领头羊”和中坚力量。

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产业链,遴选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发展潜力好的骨干企业,建立领军企业清单,支持领导企业发展成为技术实力领先的企业。支持领军企业完善全面质量管理制度,通过提升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品牌等影响力,持续增强在国内外的话语权和资源配置能力。

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科技型企业、中小企业深耕细分市场,走特色化发展道路,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成为专业领域的创新领军企业。

提高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占比。鼓励科技咨询、知识产权代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制造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在资金扶持、政策执行上向高新技术企业倾斜,推动制造业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

(五)推进一批特色园区优化创新生态。着眼园区产业竞争力提升,推动园区围绕特色产业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科技服务业培育,打造特色园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推动园区特色化发展。引导全市各园区立足产业基础、优势和发展方向,因地制宜、精准定位,在专业特色方向上进一步凸显,针对特色产业构建创新支撑服务平台。

加快完善园区创新平台体系。中心城区园区重点着眼基础研究和新兴产业培育,建立各类高端研发平台和孵化器、加速器、检验检测平台等创新服务机构;主城新区园区重点着眼应用研究和先进、高端制造业发展,培育特色产业的创新支撑服务平台;“两群”地区园区重点着眼绿色产业发展和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创新平台建设。

加快科技型服务业发展。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布局,建设支撑特色产业发展的工业设计、检验检测、咨询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公共服务平台与园区、企业务实合作,着力推进产业创新支撑服务能力全面发展。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药监局,各区县)

(六)推进一批创新支持政策出台。立足产业创新的需求和实际,与时俱进调整和出台一批定向精准的支持政策,为产业创新注入新的动能和活力。

完善鼓励企业研发机构法人化的政策。针对市级企业研发机构法人化改革,连续3年给予过渡支持,助推企业提升自我造血能力。

完善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基础研究的政策。针对“十四五”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基础研究,并给予研发费用补助。

完善鼓励产业创新服务机构加快发展的政策。针对独立法人的工业设计企业、特色园区的孵化器和加速器、新引进的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等,给予人才引进、开办投资等支持。

完善鼓励本地科技人员服务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针对有技术需求的中小企业,推动市级有关部门联合征集一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到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兼任“科技副总”,推动产学研合作,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完善鼓励建设市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政策。在国家级园区和市级特色产业园区,推动建立一批市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保障产业创新发展和质量品牌提升。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教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重庆市科技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制造业技术创新各项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市经济信息委要加大统筹力度,切实做好研发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新产品研发、创新型企业发展、园区特色化提升、创新支持政策调整出台等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主动研究提出更多有利于提升全市制造业技术创新的务实举措。各区县要结合特色产业发展实际,明确特色产业创新能力提升的思路、举措和重点,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

(二)加强创新资源招商。瞄准产业链中需引进的国内外领军企业和创新团队,加大重点领域补短板和关键环节强链条招商引资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创新团队的引进和研发机构建设。支持本地现有企业带动创新能力强的上下游企业来渝投资兴业,支持企业家利用自身人脉资源带动有技术资源的同乡、同学等来渝创新创业。推进重大招商项目全流程“一对一”跟踪服务,打造让创新企业和创新团队安居乐业的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招商投资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

(三)加强创新人才培养。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强产业发展重点需求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专业研究院或交叉研究中心,加强共享型工程实习基地建设,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产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培养,通过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加大企业人才和政府有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各区县)

(四)加强示范宣传。加大制造业优秀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继续开展市级优秀创新型企业评选。继续开展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鼓励争创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编制典型示范企业发展案例集,加强宣传展示和经验推广。组织开展现场会、经验交流会、高峰论坛、创新大赛等活动,加强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发展的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发展氛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县)

(五)加强创新交流合作。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国内外广泛合作交流,与四川省共建成渝地区创新发展示范区。鼓励企事业单位、产业组织等与国内外企业、机构在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打造、技术标准制定(修订)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鼓励本市企业参与并购、参股国内外先进的创新型企业。鼓励跨国企业、国际组织围绕制造业转型升级在渝设立研发机构、人才培训中心。(责任单位:市招商投资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各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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